情人的眼裡容不下一粒沙

這道理也適用於很多件事情上

"言論自由"

要徹底執行原來這麼高難度

每個人都有他的自由

更何況是藝人

想在哪裡的平台開講

沒想到這也變成了"引爆點"


要是當事人看了也會覺得悶吧!

這就是所謂的"不能說的秘密"

一但被發現了

做任何事都不能偷偷摸摸啦



還記得那首笑忘歌嗎?

大家 理智點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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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i-j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